广州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签订操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1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推广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纸质版就业协议书。
一、办理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后,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官方微信公众号,绑定生源信息后可填写电子就业协议书内容,并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通过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简称省系统)院校端对就业协议书内容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自行查看、下载、打印PDF版就业协议书,交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4.毕业生将签字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拍照回传。
5.学校再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对就业协议书进行电子签章。
6.电子就业协议书一经生成,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对协议书内容进行修改。
二、具体申请步骤
1.
进入申请界面
通过微信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电子就业协议”,进入后点击“填写就业协议”即开始申请。(“个人信息”中“生源信息”审核状态显示“完成”,中心初始化后方可申请。)
2.
填写调查问卷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
3.
核对个人信息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将直接显示在协议书中。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政治面貌、生源地等信息如有错误,联系学院、学校修改后再申请。
4.
填报就业信息
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填写就业信息,
填报前请与用人单位确认清楚具体内容:
(1)
单位类型:根据签约单位的性质填写,可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类型的二级项目;
(2)劳务单位名称:如为劳务派遣(即虽然与签约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际工作时将与劳务单位签劳动合同的)形式的,可填写
(非必填);
(3)
就业单位名称:填写签约单位全称,须与工商注册单位名称一致;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签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如“就业单位名称”项目中无法查询,须与签约单位确认或自行查询;
(5)
单位所属行业:签约单位所属主要行业;
(6)
单位所属地区:签约单位所属地区,或主要工作地区;
(7)
单位详细地址:签约单位详细地址;
(8)
岗位名称:到签约单位就职的岗位名称,如销售顾问、软件工程师等。若未确定,填写“暂未确定”等;
(9)
单位联系人:就职部门负责人,该联系人需了解毕业生具体签约情况,须填写具体姓名;
(10)
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
如为固话,须加区号,如020-12345678;
(11)
单位联系邮箱:联系人邮箱,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邮件到该邮箱,签约单位可不同意协议书内容,由学生重新填写申请;
(12)
单位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3)
职业类型: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的类型;
(14)
薪酬(月薪):与签约单位约定的具体月薪酬,该项不显示在协议书上;
(15)
签约时间:与签约单位签订协议的时间;
(16)
专业与就业相关:将就职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情况;
(17)
是否就业困难:求职过程中,就业的困难程度。
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5.
填写派遣和档案信息
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
如档案接收单位未确定或需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函,
“档案去向类型”选择“回生源地”,
其他内容暂不填写。
具体内容填报说明:
(1)档案去向类型:指毕业后档案去向的类型。其中分三种类型:
1)
单位接收档案,指签约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可直接接收档案、户口,并与签约单位确认接收的,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可在“主管单位”项目中搜索确认;
2)
挂靠就业地人才中心,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户口,学生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的;
3)
回生源地,
户口档案直接回生源地的,或暂未确认户口档案去向的,选择此项。选择此项后,主管单位默认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地址默认为生源所在地区,派遣和档案接收信息无需填写。
(2)主管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即有接收户口档案审批权的单位,一般为地方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或机关、事业单位。省直单位一般为直属上级主管部门,如签约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主管单位”
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市属国企、事业单位选择单位所在地区人社局。
广东省内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可在选框中输入单位名称搜索选择,省外有接收权单位直接填写;
(3)报到地址:人事接收单位所在地区;
(4)具体派遣单位:具体接收单位;
(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实际接收的单位;
(6)接收单位地区:档案接收单位所属地区;
(7)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系统根据主管单位默认对应地址,若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请与接收单位确认后修改,须写填写详细地址,如:**省**市**县(区)**路**号**室,该地址为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地址,务必认真填写;
(8)单位邮政编码:档案接收单位邮政编码;
(9)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人或档案接收部门;
(10)联系电话:档案接收联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11)户口是否在校:户口是否已迁来学校;
(12)入户地址:毕业后户口将迁入的地址,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详细地址,如不确认是否迁移户口,可填写“无”;不迁移户口的可填写“保持原户籍”。
6.
填写协议其他内容
以下内容与毕业生的利益密切相关,请与用人单位确认清楚后再填写,特别是试用期、工资、违约金等信息。
(1)家庭联系人:家庭主要联系人,以便紧急联系;
(2)家庭联系电话:家庭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3)协议服务期(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业服务期限;
(4)协议试用期(月):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一年服务期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般最长6个月,试用期纳入服务期限内;
(5)试用期开始时间: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就职试用的开始时间;
(6)工作地点:就职岗位主要工作地区;
(7)试用期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试用期工资;
(8)正式工资: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的正式工资,应与签约单位明确工资计算方式,税前或税后等相关内容;
(9)违约金(元):与签约单位协商确定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数额,可不设或为0。如要订立数额,应尽量与正式工资相匹配的违约金,一旦签字确认,无论是否上传系统鉴证,均属有效;如有违约,须出具解约证明;
(10)其他福利: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
(11)附加内容:可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特别对于前期很多口头协商约定的内容,应尽量以文字形式体现;
(12)附件:上传协议需要补充的内容;
(13)证件照:学生证件相片,应符合几种常用证件照要求,最好背景为纯色,系统将自动生成蓝色为底色的证件照。
7.
信息确认
确认全部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上一步”到对应步骤中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申请。院系审核前毕业生可直接修改申请信息,一旦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8.
打印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经院系和学校审核后,毕业生即可下载PDF版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签名盖章,毕业生签名。
就业协议书中间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指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即派遣信息中的主管单位)盖章,有些地区人事部门需另外申请接收函(如深圳、广州),则此处不用盖章;有些地区(如惠州、东莞)会直接在此协议书加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可在回传就业协议后继续申请办理。
9.
回传就业协议
毕业生用手机将已经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拍照回传到小程序,等待院校进行审核。(
提醒:拍照回传时一定要对正左上角、右上角、左下角3个框框。)
10.
下载协议书
院校审核完成后自动生成带院校电子签章的电子就业协议书,院校和学生均可下载自行打印。
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全部步骤。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申请后,院校审核前可通过小程序修改相关内容,院系或学校审核后,毕业生无法修改相关信息。
2.生效日期:《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和毕业生签字后,无论是否上传系统加盖学校电子签章,协议书都已生效。因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是签约双方,学校只是鉴证登记方。
3.有效期:《就业协议书》是维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从签约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双方的约定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4.在“协议填报”阶段,毕业生如发现电子就业协议书有问题,可书面向学校申请作废,审核状态为“作废”则需学生再重新进行填写上报。使用此功能前请与用人单位确认尚未完成签约。
5.每份就业协议书都会有唯一的编码,若电子就业协议生成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提出解约,根据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执行,毕业生通过小程序“就业协议解约”功能申请解约,需上传解约情况说明。解约审核完成后重新申请电子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