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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协会

商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
 广州商学院商务协会,英文名称为:COMMERCE ASSOCIATION,简称:CMC。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
广州商学院商务协会隶属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非盈利性专业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
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断致力于协会的发展壮大。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广州商学院学子提供各种商务服务,引导大学生密切关注社会商务的发展趋势,了解最近最新的电子商务讯息,锻炼较强的网络营销技能,编撰具有实力的创新策划书,使所学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热衷创新实践,对创新策划有浓厚兴趣的广大同学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和服务平台,搭建一座与社会交流的桥梁。
第四条 协会的作风
1、以人为本,锻炼同学,服务同学;
2、理论联系实际,务实高效地开展各项协会工作;
3、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向同学们学习以及实现自我批评和自我教育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 协会的地址:广州商学院商务协会设在广州商学院。
第六条 协会指导老师:经济系胡岩老师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凡是我学院学生,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协会同意通过均可成为商务协会会员。成为正式会员之后,协会将发给会员一张会员卡,表示其正式成为商务协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2、享受本协会所组织的交流,讲座,讨论,比赛等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3、会员享有了解本协会信息的权利以及享受在本协会的商务平台的所有优惠;
4、会员有权了解协会平台经营状况;
5、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参加协会活动,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设主席团(包括会长、副会长),下设秘书部,宣传部和组织部。)
第十条 主席对各部门起绝对领导和督促作用,各部门直接向主席负责。
第十一条 本协会是由学生共同组织而成的团体,各部门应团结合作,齐心协力把协会的工作做好,主席及各部部长应以协会利益为重,做好有效的沟通交流,协调内部关系,积极为协会生存与发展做贡献。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共同商讨协会的发展方向,并做好会议记录;
2、对于重要会议副部级以上干部务必到场,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缺席者按照协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3、召集干事开会时,干事要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带上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违反规定者,按照协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4、本协会的会员大会由秘书处负责通知、组织,并由秘书长主持召开;
第十三条 各部门组织的所有活动应事先向秘书处提出,再由主要部长级以上干部讨论确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协会规章制度、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负责人或干事,经主席团讨论,分别予以向大会检讨、警告处分或免职等处分。 
第十五条 凡涉及违反有关经济法规者将由学院老师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有贡献者大胆引用,无为者坚决罢免。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以及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社会商家的赞助;
3、其他合法经营收入。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      
1、本协会经费由秘书长保存和管理;
2、经费的使用必须以协会利益为核心,使用前应事先向秘书长申请,经同意方可使用;
3、所有报销费用应有单据作证明,并在单据后签上经手人的姓名,报秘书长审批方可报销;
4、每次活动结算公开一次经费清单,学期结束前,由财务中心统计并向协会以书面形式公布;
5、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协会经费,只能用于本协会活动和日常开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协会一切活动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律。不得组织有损学院形象,学校荣誉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