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泽金(学号:20****060002,管理学院酒店管理2101班)、郑康栩(学号:20****010069,管理学院旅游管理2101班)、陈杰(学号:20****150054,管理学院市场营销2101班)等同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广州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广商教字[2019]3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学校拟对邓泽金、郑康栩、陈杰等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于2026年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19267624927@163.com或送交至广州商学院管理学院46栋304学生办公室刘老师处,联系电话:020-32971937 )。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广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2026年11月5日